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以下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传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对以下的不动产权力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0512-52822914
附表: 单位:平方米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力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土地面积 |
1 |
常熟市碧溪街道农民集体 |
集体土地所有权 |
常熟市碧溪街道东张建成区 |
32843 |
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 年 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