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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2024-3-28-1

时间: 2024-03-28 15:15 来源: 常熟市资源规划局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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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现对如下不动产继承事项进行公告。

坐落于常福街道小义新村四区21号的不动产,所有权人为钱仁才(被继承人)户钱仁才(被继承人)20230101日死亡,继承人钱伟成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,根据实际情况,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做出了承诺,承诺事项:被继承人钱仁才生前无遗嘱,无遗赠扶养协议,无享有继承权的其他子女,无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,无享有继承权的领养子女,无享有继承权的胎儿,无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遗嘱,无明确分割不动产遗产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,无继承权公证书,无意定监护。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40328日受理了该登记申请。

上述如有异议,请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(20245   27日之日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。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簿颁证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80号、82号窗口。

联系方式:0512-528229040512-52822914

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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